【無牌按摩院】4男女涉經營無牌按摩院 放蛇警員否認行動中見過職級高警員
發布時間: 2022/08/10 14:22
最後更新: 2022/08/10 17:24
時任國安處處長疑於2021年光顧無牌按摩院Viet Spa,其間遇上警方巡查。涉事按摩院4名男女否認管理賣淫場所等6項罪名,案件今(10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。另1名放蛇警員供稱,在首次放蛇時遭女被告推銷手淫服務,警員在盤問下供稱在行動中沒有見過「職級高的警員」。
偵緝警員林晟供稱,他與隊員郭建燊同隸屬的港島總區特別職務2隊。2020年10月28日,小隊在藍田和灣仔進行反色情行動,他約早上10時在灣仔譚臣道觀察,得知郭同日有喬裝行動,林指曾看見到郭進出Viet Spa所在的勝意大樓。
林續指,他約於下午2時喬裝顧客到Viet Spa調查,由女子Sasa接待,場內亦看見Suki和Angel,Suki為他按摩約40分鐘後推銷手淫服務。林稱於Suki開始提供手淫服務前借故疲累叫停。林付款後問「有冇其他女喺度」,獲Suki介紹1名叫「LV」的女子,著林「下次試吓佢,紅牌嚟㗎」,林答應及約於4時離開。林其後在認人程序中認出Suki和Sasa分別為李亦晴和元秋香。
2021年3月19日,林再次喬裝到Viet Spa調查,被招待他的Anna問到有否預約,他稱沒有後獲介紹Suki和Sasa,最終選擇了Anna。進房後Anna著林先洗澡,林趁機通知隊員。Anna按摩約5分鐘,門外便有人喊「警察,開門!」,Anna驚呼「死喇警察呀,快啲著返衫」,林後來與隊員交代放蛇過程。
辯方盤問時問及,林在接受放蛇訓示時有否獲指示留意1名男子,或聽過1名男子的名字,林稱沒有。辯方續問到3月19日喬裝行動開始前,和行動曝光後,在Viet Spa內有否見過「職級高的警員」,林均表示沒有。林指當日喬裝前在勝意大樓附近候命,其間只見到其隊員。
被告為李亦晴(36歲,按摩師)、越南籍元秋香(34歲,無業)、張明芳(35歲,按摩師)及胡炳雄(61歲,無業)。
控罪指,被告分別於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間,在灣仔莊士敦道勝意大樓一單位之「Viet Spa」,在上址管理、經營賣淫場所、以及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。
聆訊下午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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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